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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山区:运用“1+4”工作法 做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

2022-08-24 16:55:37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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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李书锐 通讯员 侯秀华

“个别人员的违纪行为暴露出我单位在抓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短板和弱项。下一步,我们将把开展机关作风整顿作为整改的具体方式,完善干部考评制度,加大惩治力度,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手软。”

日前,在泰安市泰山区某单位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上,一名受到处分的干部对自己的违纪行为作了深刻的检讨后,单位的主要领导作表态发言。

今年以来,泰山区纪委监委在不断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果的同时,认真分析总结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严格按照 “一案一剖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整改、一案一警示”即“1+4”审查调查工作法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坚持严惩腐败与严密制度、严格要求、严肃教育紧密结合,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实做细做出实效。

“一案一剖析”靶向治疗以案促改。区纪委监委将查办案件向专项治理延伸,由承担案件审查调查的纪检监察室牵头对案例进行剖析倒查,仔细查找问题发生的原因和症结,梳理监督管理中存在的漏洞,并形成剖析报告。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带头到案发单位通报典型案例,开展案例分析、纪法解读,帮助案发单位深刻解析其腐败堕落的内因,查找滋生腐败的“病原体”。目前,已对村(社区)三资管理、低保政策落实等方面违纪案件进行剖析总结,形成剖析材料8份。

用好纪检监察建议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召开案件协作组会议,对办结的案件及时进行系统性、领域性的研判分析,讨论确定案发单位要整改的具体内容和整改措施,“量身定制”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后,由案件承办部室派专人对案发单位落实纪检监察建议情况进行点对点督促指导,并要求案发单位及时报送整改情况。同时,对下发的纪检监察建议书开展“回头看”,对发现存在的问题继续跟踪督办,确保纪检监察建议“生效发威”。今年以来,全区已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9份。

“每一起违纪案件的发生,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其背后都有教育、监督和制度等方面的缺陷、短板和漏洞。”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督促发生典型违纪违法案件的部门、单位党委(党组)深入查找廉政风险点和监管漏洞,全面审查、评估现行制度,及时做好“立改废”工作,补齐制度短板,强化制度执行,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筑牢全区党员干部第一道防腐“篱笆”。

“一案一警示”,以身边反面典型为“活教材”,切实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感受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前不久,泰山区某村两委班子成员王某某等5人共同职务侵占案在区法院公开庭审。与以往不同的是,旁听席上多了一批特殊“听众”。由街道(镇)及村居党员、干部组成的20人旁听队伍,全程听审。王某某等人沉痛忏悔,让旁听席的听众神情凝重、陷入沉思。

“作为同一个村的干部,我个人感触很深。因为群众信任,我们才能在村干部的岗位上履职,如果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就会使群众对我们失去信心,也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该村村干部刘某在旁听庭审后表示。

除旁听庭审外,区纪委监委还通过召开处分决定宣布会、专题警示教育会、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打造警示教育“套餐”,将“活教材”转化为警示教育资源,让反面教材成为教育党员干部的“清醒剂”。先后组织开展教育、政法、卫健等系统的警示教育,实现惩戒、警示、教育效果最大化。今年以来,督促相关部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警示教育会10次,用处分决定宣布开展警示教育8次。

“通过‘1+4’工作法,将‘写在书上的教训’变为‘记在心里的敬畏’,切实筑牢党员干部的政治思想防线。”泰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王广浩表示,下一步将坚持“解剖麻雀”抓好典型,充分释放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通过改作风、改制度、改监督、改教育等形式,推进问题解决和建章立制,释放标本兼治的综合效应。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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