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山东新泰)网站发布一则通报,详情如下:
山东冠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类
山东冠华重工机械有限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管理责任;隐瞒事故信息,存在瞒报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项。

2月9日,新泰市应急管理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合并处罚罚款170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山东新泰)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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