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泰安频道>内容详情

全省首部!《泰安市汶阳田保护条例》将于明年5月1日实施 以法治护航“泰山粮仓”

2025-12-05 14:17:58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山东商报•山海新闻 李书锐 王晗 通讯员 王雪 泰安报道

12月4日,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泰安市汶阳田保护条例》有关情况,并就条例的贯彻实施进行动员部署。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农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以及市人大各专委会、常委会有关委室,市直有关部门及立法服务基地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据了解,该条例于2025年10月28日经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全省首部针对汶阳田优质耕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泰安市以法治方式护航“泰山粮仓”建设、传承农耕文明进入新阶段。

条例共27条,主要对汶阳田的概念范围、保护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作出明确规定。条例明确,汶阳田是指位于泰安市行政区域内、大汶河干支流两岸,有机质高、保肥能力强,灌排条件良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农业遗产属性的优质耕地。法规确立了保护原则,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了田长制和资金保障等内容。

在保护措施方面,条例重点对耕地用途管控、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经营模式创新、撂荒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及农耕文化传承等提出了具体要求。条例严格管控汶阳田的“非农化”“非粮化”,强调要推广保护性耕作、科学施肥、绿色防控等技术,并鼓励多元化经营合作模式。

监管措施上,条例要求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执法,并对环境污染等突发事件处置程序作出规定。法律责任部分,则明确了造成汶阳田面积减少、质量下降或生态环境损害等违法行为,以及相关部门及工作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为推进条例有效实施,会议强调:一要树立全局意识,深刻认识汶阳田的独特价值,统筹推进保护责任落实;二要健全协同机制,各相关部门要主动协同、密切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执法检查、专题调研等方式强化监督;三要加强宣传引领,以“谁执法、谁普法”为原则,开展多渠道宣传,凝聚全社会保护共识,形成“人人守护汶阳田、代代相传农耕魂”的良好氛围。

发布会上,相关部门负责人还就条例制定过程、特色条款及下一步落实举措等回答了记者提问。

速豹新闻网·泰安频道热线:0538-8485110

速豹新闻网·山东商报编辑:于大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