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上午,2022年度“泰安市民保”启动发布会召开。作为一款定制化的普惠型医保补充保险产品,“泰安市民保”2022版在2021版基础上,整体扩大了保险责任,将指定既往症和指定罕见病的相关治疗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内,最高报销额度提高至400万,整体保费相较2021版上涨20元/人/年。
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2022“泰安市民保”已于1月6日0时开通购买渠道,凡泰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保状态的参保人,均可以通过“泰安市民保”微信公众号进行在线投保,保险期为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指定既往症和指定罕见病的相关治疗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内
“泰安市民保”重点定位于对基本医疗参保人在购买“泰安市民保”之后,新发生的符合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重大疾病住院医疗费用和门诊特定药品费用进行赔付保障。“泰安市民保”适用人群为泰安市职工和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且为在保状态,参保“泰安市民保”无等待期,每人每年度内仅可投保一份。
相较于2021版,“泰安市民保”2022版在2021版基础上,整体扩大了保险责任,将指定既往症和指定罕见病的相关治疗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内。其中,指定既往症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指的是,保险期间内参保人因罹患本产品指定的既往症范围内的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本产品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承担给付责任(不含罕见病及其并发症住院医疗责任,以最新的国家版罕见病目录为准)。
指定罕见病的相关治疗,即保险期间内参保人罹患指定罕见病目录内疾病,参保人经具有开具罕见病药品处方资格的定点医院诊断需使用《泰安市民保罕见病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在定点医院、指定药店、“泰安市民保”微信公众号购药渠道购药支出的药品费用。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保额范围内,按约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期间内参保人罹患指定罕见病目录内疾病,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接受住院治疗,使用本保险列明的指定罕见病药品目录,所发生的必需且合理的医疗费用,经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特惠保等报销后仍由个人负担的部分,在约定保额范围内,按约定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报销限额提升至400万元/人/年
新发布的2022版“泰安市民保”提升了保险责任,提高了报销限额。整体报销限额由200万元/人/年提升至400万元/人/年,极大提升了客户的保险利益。具体到2022版共计5大项保险责任: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100万;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100万;门诊特定高额药品保险金100万;指定既往症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70万;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保险金、指定罕见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合计30万。
同时,2022版5大项保险责任分项列明起付线、报销比例:医保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起付线2万金报销比例80%;医保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起付线2万报销比例80%;门诊特定高额药品保险金起付线2万报销比例80%;指定既往症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起付线2万报销比例30%;指定罕见病门诊药品保险金起付线2万、指定罕见病住院医疗费用保险金起付线2万,报销比例统一60%。
在2022版“泰安市民保”保障范围增加,保额增加的基础上,整体保费有所提高。其中,45岁以下99元/人/年,45岁(含45岁)以上149元/人/年。整体保费相较2021版上涨20元/人/年。
“泰安市民保”和其他商业保险互相补充
记者了解到,“泰安市民保”是在泰安市医疗保障局的专业指导下,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泰安监管分局的监管和推动下,按照“政府指导、行业监督、商保承办、自愿购买”的原则,由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安中心支公司联合当地15家主流保险公司共同承保、全联保险经纪提供技术支持,根据泰安市自身居民健康特征而产生的定制化普惠型医保补充保险产品。
“泰安市民保”是泰安医保的补充医疗保险,在泰安医保报销后的基础上可以再报销一部分个人费用,是基本医疗保险的一个有效补充。就其它商业健康保险关系来说,被保险人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先后向不同的保险产品申请理赔,但多次理赔的总金额不会超过被保险人的医疗总花费。可以说,“泰安市民保”的保障范围和其他商业健康保险的保障是互补关系,在申请医保和其他保险产品理赔后,再向“泰安市民保”申请理赔。
“泰安市民保”的推出,标志着泰安市多层次全民医疗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完善,是减轻人民群众大病医疗费用负担,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的迫切需要,对促进建立健全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推进全民医保制度建设,推动医保、医疗、医药互联互动,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和质量具有重要意义。(杨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