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关于调整泰安市城区巡游出租车价格的通知。
泰发改价格〔2021〕317号
泰安市城区各巡游出租车公司:
为进一步理顺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结构,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有关要求,经市政府同意,对我市城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如下:
一、泰城巡游出租车起步价由现行2公里6元调整为2公里8元,车公里运价由现行每公里1.50元调整为每公里1.60元。
回空费、等时计费、夜间计费保持不变,即:
回空费:6公里(不含)至20公里(含)部分加收50%车公里运价;20公里(不含)以上加收100%车公里运价。
等时计费: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者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行驶速度低于每小时12公里时,前5分钟每满1分钟加收0.30元,5分钟后每满1分钟加收0.40元。
夜间计费标准:一、四季度晚21:00点至早6:00点,二、三季度晚22:00点至早5:00点,加收15%夜间费。
计程计费按每满100米计量一次计程收费,计费按四舍五入保留到角。
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计价器调整和价格政策宣传工作;出租车经营者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三、本通知自巡游出租车计价器调整到位后执行。
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1月11日
来源:泰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