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商报·速豹新闻网 李涛 通讯员 张文文
1月9日,泰安交警旅游经济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巡逻时,查获一起非法安装使用警灯、警报器的违法行为。
当日上午8时许,旅游经济开发区大队高铁中队民警巡逻至万官大街,迎面而过的一辆带有“救援”字样的白色越野车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发现该车安装了警灯,民警遂即将该车拦截,对该车进行仔细的检查。经查,该车辆并非特种车辆,安装的警报器和警灯没有在公安机关备案,属于非法安装。经过对驾驶人进行询问,其对自己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的事实供认不讳。
民警对驾驶人进行了批评教育,驾驶人也认识到了自己违法行为的严重性。随后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将非法安装的警报器和警灯强制拆除、收缴,并对驾驶人作出处罚。
交警提示:警灯、警报器是特种车辆遇到紧急情况提醒其它车辆避让时才可使用的,普通车辆严禁私自安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