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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建房!泰安一村民委员会被责令十五日内拆除并罚款3.2万元

2026-03-13 10:35:03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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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信用中国(泰安泰山)网站发布一则通报,详情如下: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韩家结庄村村民委员会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房屋

接泰安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转办单,上高街道韩家结庄回迁楼南侧有新建房屋行为。执法人员于2025年2月7日、4月2日、5月21日分别到达现场进行查看,发现共有7处房屋,房屋为混凝土预制板房,尚未安装门窗,经现场测量,总面积为1179.27㎡,投资人是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韩家结庄村村民委员会,土地是韩家结庄村集体土地。

经询问当事人,该位置建设行为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未经相关部门审批。执法人员对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其到上高中队接受调查处理。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韩家结庄村村民委员会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七十二条、《山东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189条中的相关规定,同时比对《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其作出行政处罚,责令泰山区上高街道韩家结庄村村民委员会十五日内自行拆除上述位置违法建设,并给予韩家结庄村村民委员会建设工程造价10%的罚款暨罚款32000元。

来源:中国山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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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豹新闻网编辑:于大龙